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期限;
贷款材料的准备:借款人和抵押人应按要求准备申请贷款所需的文件和证明,包括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相应的个人消费合同、婚姻状况证明等;房产证、业主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房屋检验评估:由有关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调查)评估;
申请贷款审批:将所有贷款申请信息连同评估报告或调查意见一并提交银行审批;
贷款合同公证:借款人与抵押人填写(贷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员进行公证:
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权属证明和贷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开户和贷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将钱借给该账户。
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抵押人的身份证或者法人的资质证书;
(2)办理抵押权登记的申请;
(3)按揭契约;
(4)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其他共有人对该房屋的抵押物表示认可的书面证明;
(5)能够证实抵押权人具有设立按揭权利的单据和证据;
(6)能够对抵押物进行估价的信息;
(7)注册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