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卡办理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机构申办个人卡。个人办理信用卡,除一张主卡外,亦可为其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不超过两张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或停止附属卡的使用。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共用同一信用额度;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完全清偿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其所持附属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信用卡附属卡是指可以为直系亲属办理附属卡的信用卡账户,附属卡申请人需年满16周岁且16周岁(含)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来说,信用卡附属卡的持卡人对主卡持卡人有其处罚条件,限制附属卡持卡人的年龄、工作、收入或财产等情况。信用卡附属卡申请人需为主卡持卡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均可以申请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主卡持卡人及附属卡申请人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成功后,全款还款,将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